挑战 IRCC 的政策本身,而不只是您的拒签

绝大多数移民诉讼针对的是某一个具体决定:您的拒签、您的遣返、您的久拖不决。但有时问题出在规则本身,比如一条规例、一项内阁决定,或一项以同样方式影响成千上万人的临时公共政策。这就是系统性诉讼(systemic litigation)。在加拿大,这类案件可以通过联邦法院司法复审、联邦法院民事诉讼、省高等法院申请或集体诉讼提起,也可以由公益诉讼人代表那些现实中无力单独起诉的人提起。

本文根据 2026 年 5 月加拿大律师协会(CBA)移民法年会”数据从不休眠”(The Data Doesn’t Sleep)专题整理,说明这些途径以及证据如何收集。该专题的讲者既有私人执业律师,也有联邦司法部的律师。

要点速览

  • 系统性诉讼针对的是影响一群人、并构成他们各自遭遇共同原因的国家行为,例如内阁指定、法定规则、收费政策或临时公共政策。
  • 主要有三条程序路径,各有取舍:联邦法院司法复审(须获准许、无证据披露程序)、联邦法院民事诉讼(无须准许、有证据披露、须开庭审理)、省高等法院申请(无须准许、无证据披露、不开庭审理)。
  • 当个人几乎不可能自行挑战某项规则时,公益组织可以出面起诉。《安全第三国协议》诉讼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 因政策产生的金钱损失(例如收费)可以通过集体诉讼主张。讲者介绍了法院已接受的几种把集体诉讼与司法复审结合起来的做法。
  • 证据比一般案件更重要。统计数据申请、已公开的政府文件和《信息获取法》(ATIA)申请,是建立证据记录的主要来源。
  • 这些都不能取代您自己的期限。如果您手上有一个具体的拒签决定,先保住它。

什么样的案件属于”系统性”

讲者举了四类例子:

  • 公益诉讼人挑战内阁决定,例如持续把美国指定为安全第三国。
  • 在大量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或规例,例如 Bjorkquist 案对《公民法》第二代限制提出的宪章挑战,以及加拿大移民律师协会(CILA)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 167(1) 条律师代理权提出的挑战。
  • 规例或政策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针对担保申请处理费的 Hinton 集体诉讼。
  • 在大量案件中适用的临时公共政策,例如 John Doe 1 案。

它们的共同点是:个人的结果源于一条普遍适用的规则。一个人的司法复审胜诉,也许能帮到这个人,但不会为其他所有人改变规则。

三条程序路径及其取舍

一、申请准许并进行司法复审(联邦法院)。 IRPA 第 72(1) 条规定,对依该法作出的任何事项申请司法复审,须先获得准许;申请本身适用《联邦法院法》第 18.1 条。这是一种简易的法律程序:没有证据披露,证据记录基本限于决策者当时掌握的材料。

二、在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联邦法院法》第 17 条,联邦法院对针对王室(Crown)的救济请求享有并行的初审管辖权。民事诉讼无须准许,可以进行证据披露,但开庭审理成本更高,也需要专家证据。

三、向省高等法院提出申请。 无须准许、没有证据披露、也不开庭审理,但法院在移民领域的专业性较低。讲者指出,在 Bjorkquist 案中,七个家庭代表一个非常庞大的受影响群体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并没有挑战任何个别决定;该法院不受联邦法院判例约束,也没有对 IRCC 表示尊重。

法院的选择可以决定案件成败。讲者提到,CILA 的挑战是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出的,因为该问题出现在许多不同情境中,但联邦法院认定自己无权审理”独立的宪法挑战”。

公益诉讼人

有些规则,受影响的个人几乎不可能挑战。一个在陆路口岸被拒入境的难民申请人,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和身份去打一场历时数年的宪法官司。这就是为什么有时由组织出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起诉。

讲者以《安全第三国协议》为例,本案的公益诉讼人是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CARL)和安大略南亚法律诊所(SALCO)。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2023 SCC 17 中维持了内阁最初对美国的指定。目前的挑战针对的是内阁此后对该指定的持续确认,与此前的案件有两点不同:由组织作为诉讼人,因为个人挑战不太可能发生;2022 年的附加议定书意味着内阁已确认了该指定。截至 2026 年 5 月,讲者描述该案正处于披露内阁理由的阶段,并面临依《加拿大证据法》主张内阁机密的问题。关于该协议在实务中如何运作,请见我们关于 《安全第三国协议》与 14 天规则 的文章。

针对收费等金钱损失的集体诉讼

当一项政策给许多人造成经济损失时,集体诉讼可能是合适的工具。讲者介绍了 Hinton 诉讼:它以《财政管理法》不允许政府从收费中获利为由,挑战担保申请处理费。讲者梳理了这类诉求的程序演变:

  • 在 Momi 案中,直接以集体诉讼提起的请求被联邦上诉法院依 Grenier 原则驳回。该原则一般要求在就联邦决定索赔之前,先进行司法复审。
  • Hinton 案先以申请准许和司法复审的方式提起,之后转为集体诉讼。
  • 依 TeleZone 原则,请求人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和司法复审。
  • Brake 案允许把集体诉讼与司法复审合并审理。
  • Manuge 案认定,如果请求人不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就不需要先进行司法复审。

对任何考虑提出金钱请求的人来说,教训是:程序路径必须在一开始就选对。选错了,案件可能在还没谈到实体问题之前就结束了。

建立证据记录

系统性案件靠的是项目实际如何运作的证据,而不是某一个申请人的档案。讲者列出了三类来源。

统计数据。 IRCC 的研究与数据部门受理定制统计申请。讲者介绍,这需要缴费,部门可以拒绝,处理时间约六个月,所以要尽早申请。

已公开的政府文件。 部长和副部长的交接简报、简报备忘录、议会委员会听证记录、质询时间应答要点,以及众议院移民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往往是公开的,却很少被充分利用。

《信息获取法》(ATIA)申请。 过去六年内他人提出过的申请,可以在加拿大政府开放数据门户上检索。新申请可以”广撒网”,例如调取某位官员在特定期间内全部邮件的主题行;也可以精准索取特定的标准文件:项目商业论证、隐私影响评估、算法影响评估、标准作业程序、签证处核对清单、用户手册和简报备忘录。如果公开的文件被大量涂黑,有时可以从曾审阅这些文件的其他机构取得,例如隐私专员办公室、加拿大统计局、国库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移民与难民局(IRB)或联邦采购网站。个人申请人也用同一部法律来调取自己的档案,详见我们的 GCMS 笔记指南。

讲者也坦言,信息获取制度压力很大,申请需要时间。

把证据提交给法院

在司法复审中,证据一般限于宣誓书和经认证的审裁记录。联邦上诉法院承认若干例外:背景资料、与程序公正相关的材料、宪章主张,以及法院本身作为首个决策者的情形(Access Copyright, 2012 FCA 22;另见 2015 FCA 268)。

通过 ATIA 取得的文件,还可以用来支持”审裁记录不完整”的动议。讲者引用了 Air Passenger Rights v. Canada (AG), 2021 FCA 201;CARL v. Canada, 2022 FC 1204;以及 John Doe 1 v. Canada (AG), 2024 FC 1024。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

  • 先保住自己的案子。 司法复审的期限很短。即使有一宗系统性案件正在进行,也不能让您已经错过的期限复活。请见我们关于 在联邦法院挑战拒签 的指南。
  • 保存记录。 日期、往来信件、已缴费用和各项决定,在日后出现集体挑战时都会成为证据。
  • 如果您觉得问题是普遍性的,请告诉律师。 系统性案件往往就是从多个档案中出现的规律开始的。

常见问题

我可以加入针对 IRCC 的集体诉讼吗?
只有在已经有人提起、并且已获核准的集体诉讼所涵盖的群体包括您时才可以。针对移民收费的集体诉讼确实出现过,但程序规则非常严格,正确的路径取决于您寻求的是损害赔偿还是行政法上的救济。

什么是公益诉讼人?
即使本身不是直接受影响的个人,也被允许就具有公共重要性的问题提起诉讼的组织或个人。通常是因为受影响的人在现实中无法自己提起诉讼。

为什么案件会去省高等法院,而不是联邦法院?
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无须准许,也不受联邦法院判例约束,讲者以 Bjorkquist 案为例说明了这一点。代价是没有证据披露、不开庭审理,法院在移民领域的专业性也较低。

我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使用信息获取申请吗?
可以。个人调取自己的档案非常常见。更广泛地了解某个项目如何运作的申请,也可以为法律论点提供支持,但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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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及 IRCC/ESDC 政策经常变动,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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