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 当前任律师的失职损害了加拿大移民案件时,联邦法院可以根据R v G.D.B.和Galyas撤销决定。本文详细讲解如何构建成功的失职论证,附匿名化成功案例模式。
当移民决定 —— 否定的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被拒的人道主义申请、或难民上诉部决定 —— 被前任持牌代表的失职损害时,加拿大联邦法院有权撤销该决定。框架成熟,当记录被恰当构建时,联邦法院已下令将决定送回在适当记录基础上重新决定。
本文说明框架、描述经验丰富的律师如何构建成功的GDB / Galyas申请,并以一个匿名化的综合模式结束,展示所需的记录。
控制性权威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R v G.D.B., 2000 SCC 22 中确立了底层框架。联邦法院在 Galyas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3 FC 250 第83-84段将其采纳用于移民事项。此后,联邦法院已在多种移民决定中适用 G.D.B. / Galyas 框架。
三个组成部分
1. 向前任律师的通知。 现任律师向前任律师正式送达指控通知并给予合理机会回应。这是程序前提。当通知按照联邦法院《综合实务指南》正确送达时,此组成部分得到满足。
2. 表现。 现任律师证明前任律师的行为低于合理胜任的持牌人的标准。这是根据事发时的专业标准进行的比较,基于已做和未做的证据。
3. 不利结果。 现任律师证明:如果不是低于标准的表现,结果有合理可能性会不同。这将表现失败与底层决定的具体推理以及本可以处理该推理的证据连接起来。
当每个组成部分被恰当有档案记录的时,联邦法院有记录批准救济。
构建程序记录
联邦法院《移民和难民保护事项综合实务指南》规定了推进失职论证前采取的程序步骤。经验丰富的律师彻底构建此记录:
- 《专业失职指控通知》 —— 向前任律师发出的详细、具体化的书面通知,具体识别每一项指控,并给予前任律师合理机会(通常七天)以书面回应;
- 《律师-客户特权豁免书》 —— 由客户签署并提交至记录,允许现任律师和法院审查前任律师的文件;
- 向监管机构的通知 —— 加拿大移民和公民咨询学院(CICC) 或适用的律师公会 —— 当预备提起监管投诉时;以及
- 将通知和任何回应作为已完成完善程序的联邦法院记录的一部分提交。
当这些程序步骤完成时,联邦法院可以转向实质分析。
构建表现记录
表现分析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现任律师通过以下方式记录前任律师做了什么 —— 以及关键地,没有做什么:
- 申请人的宣誓书,描述与前任律师的通信、提供的证据、被问和未被问的问题,以及申请人当时自己的理解;
- 文档证据 —— retainer agreements、intake forms、WhatsApp messages、email correspondence、invoice records —— 显示关系的模式以及前任律师实际构建的记录;
- 底层决定和任何指出前任律师本应处理的具体缺口的理由;以及
- 适当时,证人证据 —— 观察到相关会议的家庭成员或朋友。
成功的表现记录识别具体、可核实的失败 —— 具体未请求的文件、具体未识别的法律问题、具体未沟通的权利。“服务不佳”的一般性指控不满足此分支。具体的、有档案的失败才满足。
构建不利结果记录 —— 司法错误
不利结果分支是失职论证变得决定性的地方。现任律师在三个要素之间构建直接的证据链:
- 决策者陈述的关注点 —— 通常明确反映在理由或官员的同期Notes to File中。例如,当PRRA官员明确识别“缺少RPD决定后的个人证据”为关键关注时,这就是识别的证据缺口;
- 可以处理该关注点的证据 —— 具体文件、陈述或专家报告;以及
- 该证据在相关时间的可获性 —— 由申请人的宣誓书有档案记录的,可能时附有佐证附件。
当证据链完整时,不利结果以具体形式被确立。联邦法院面前的案件是:申请人持有证据、前任律师未收集或提交它、以及决策者精确地基于该缺口拒绝了申请。
综合成功模式
以下是联邦法院实务中的一个综合情形。申请人聘请持牌移民顾问准备 PRRA。顾问只提交了一封简短的陈述信和一份事实叙述,没有附上申请人在 RPD 决定之后取得的个人证据。PRRA 被拒。官员在 Notes to File 中明确指出:缺少个人化的、RPD 决定之后的证据,正是其关注所在。
此后申请人另聘律师。新律师仔细审阅卷宗后发现:
- 申请人在递交 PRRA 时即已持有五份关键文件,足以回应官员指出的关注:一位近亲出具的经外国公证的书面声明、两封法院正式函件、一份将申请人列为被害人的刑事定罪判决,以及一篇可佐证申请人陈述的全国性媒体报道;
- 申请人是其他专业领域的从业者(例如工程师),未受过法律训练,也不能合理期待其自行判断这些文件在 PRRA 中具有法律上的实质相关性;
- 顾问的卷宗中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其曾要求申请人提供上述类别的证据。
新律师完成了《综合实务指南》要求的每一个程序步骤:向前任顾问送达指控通知、提交申请人放弃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的声明,并给予顾问七天书面回应期。顾问的任何回应均作为联邦法院卷宗的一部分提交。
在司法审查阶段,现任律师提交的备忘录做到了三件事:对照卷宗材料指明具体的执业失当;在「PRRA 官员所述关注 — 申请人当时已持有的证据 — 顾问未收集或未提交该证据」之间建立直接的因果链条;并说明作为普通人的申请人无从察觉缺失了哪些证据。
在这样的卷宗基础上,联邦法院才具备给予救济的依据:G.D.B. / Galyas 的门槛得以满足,原 PRRA 决定被撤销,案件发回由另一名官员在完整卷宗基础上重新审理。
这正是一个成功的失职论证所需要建立的卷宗。它要求尽早发现缺失的证据、严格的程序合规,以及把框架中每一项要素与本案具体事实逐一对应的判断力。
监管投诉是独立的决定
联邦法院失职论证和向适用监管机构(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顾问学院(CICC)或安省律师公会)的监管投诉是独立程序,具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后果。一些客户两者都推进;一些只推进其中之一。选择属于客户,基于现任律师的知情建议。
常见问题
基于律师失职撤销移民决定的法律测试是什么?
联邦法院适用 R v G.D.B., 2000 SCC 22 的框架,通过 Galyas v Canada, 2013 FC 250 用于移民事项。申请人必须成立:(i)向前任律师的正式通知;(ii)低于合理胜任的持牌人标准的表现失败;(iii)司法错误 —— 如果不是低于标准的行为,结果有合理可能性会不同。
我是否必须先向前任律师提起监管投诉才能推进联邦法院失职论证?
不。联邦法院《综合实务指南》要求在预备投诉时向监管机构送达通知,但不要求已提起投诉作为法院论证的前提条件。
如果前任律师拒绝回应指控通知怎么办?
前任律师未在要求期间内回应本身不阻止论证。联邦法院会考虑未回应的理由和整体记录。
成功的 GDB / Galyas 裁定的后果是什么?
联邦法院可以撤销底层决定。成功案例通常导致文件被送回由不同决策者在适当记录基础上重新决定。申请人由此获得机会让决定基于完整的证据画面做出。
PRRA被拒后我有多长时间提出律师失职?
针对PRRA决定的司法审查申请必须在IRPA第72(2)(b)条的15日内提交。第72(2)(c)条下的延长时间在适当情况下可以获得,适用《Canada (Attorney General) v Hennelly, [1999] FCJ No 846 (FCA)》中的四因素测试。
BridgePoint Law 能承接律师失职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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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Point Law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为客户提供联邦法院移民决定司法审查咨询和代理,包括涉及 R v G.D.B. 和 Galyas v Canada 框架下前任律师失职指控的事项。主任律师 Ningjing (Natalie) Zhang, Ph.D., J.D. 是安省律师公会的执业律师(barrister and solicitor)。如果前任持牌人的行为损害了您的移民案件,请联系我们:natalie@bridgepointlaw.ca 或 (613) 417-1850。时间敏感的事项优先处理。
本文是关于加拿大移民诉讼的一般法律信息。它不是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建议,也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