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打算来加拿大买生意的人,首先需要听到的是这句话:所谓”自雇主 LMIA(owner-operator LMIA)”已经不存在了。ESDC 在 2021 年取消了这条行政通道,随之取消的还有免登广告、简化招聘等使它当年颇具吸引力的便利。到了 2026 年,一名外国人买下或创办一家加拿大企业、并希望在其中工作,现实中只有三条路:走完整招聘程序的常规 LMIA、国际流动计划(IMP)项下的”重大利益”工签,或在公司架构确实成立的情况下走跨国公司内部调动(ICT)。三条路各自的举证负担不同,被拒的理由却相当可预测。
要点速览
- 自雇主 LMIA 通道已于 2021 年取消。企业主如今若要办 LMIA,必须走常规通道,完整招聘、完整真实性审查。
- 工作 offer 已不再为 Express Entry 综合排名(CRS)加分,这也抽掉了当年办自雇主 LMIA 的主要动机。
- C11 重大利益工签是常见的替代路径:通常要求持股不低于 50%、有可行的商业计划、有真实经济利益的证据,且工作性质确属临时。
- ICT 不是绕道工具。境外企业不能靠 ICT 通道在加拿大开设其第一家海外机构,从而”变成”跨国公司。
- 买下一家已在经营的企业,在举证上通常比从零创办容易,因为工资单、报税记录与执照都已存在——但同时也一并继承了卖方的合规历史。
自雇主 LMIA 为什么消失了
旧的自雇主类别允许控股股东为自己的岗位申请 LMIA,且无需登广告,理由是”没有加拿大人会被招来经营别人自己的公司”。实践中它逐渐变成了一种永久居民工具:LMIA 支撑工签,而当时的安排就业(arranged employment)还能在 Express Entry 中带来大幅加分。
两项变化关闭了这条路。ESDC 在 2021 年撤销了该通道;IRCC 又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取消了 CRS 中的工作 offer 加分。今天的企业主,办 LMIA 已经拿不到任何 CRS 优势。任何仍然把”自雇主 LMIA”当成移民捷径来推销的说法,描述的都是一个多年前就已不存在的项目。
路径一:常规 LMIA
企业主仍然可以成为 LMIA 的对象,但适用普通规则:完整的招聘周期、法定的广告渠道、达到或高于该职业与地区中位数的薪酬,以及我们在 LMIA 雇佣外籍员工指南中列出的全套雇主材料。
难点在于”真实性(genuineness)”。根据 IRPR s. 200(5),官员会审查:offer 是否由实际从事该业务的雇主作出;是否符合该雇主合理的用工需要;雇主是否有能力履行 offer 的各项条款;以及雇主在雇佣与招聘相关法律上的过往合规记录。当雇主与员工实质上是同一个人时,上述每一项都更难满足。
ESDC 还会做企业合法性(business legitimacy)审查。需要准备的通常包括:公司注册或登记文件、市政与省级营业执照、工伤保险登记,以及 CRA 记录——一般是最近年度的 T2 附表 100 与附表 125、当期源头扣缴的 PD7A 账户结单,以及 T4 薪酬汇总表。个体经营与合伙则相应提交 T2125 或 T2042。
财务能力是对着这份工作的实际成本来评估的。官员会把 CRA 附表上的净利润与留存收益,与所提供的年薪成本作比较。一家刚收购或刚注册、没有报税记录、没有工资单、没有营收的企业,在这一关会很吃力;而退而求其次的办法——由银行相关层级人员出具、确认企业有能力在整个雇佣期内履行对外籍员工财务义务的证明函——在实务中极难拿到。
路径二:C11 重大利益工签
在 LMIA 不现实时,常见的替代路径是依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R205(a) 申请指定雇主工签,理由是该项工作将为加拿大带来重大的经济、社会或文化利益。这也是大多数”买生意”客户实际使用的类别,相关类别的全貌可参见我们的 LMIA 豁免类工签总览。
要求相当具体:申请人一般需持有该加拿大企业不低于 50% 的股权;工作必须是临时性的,有明确的终点或过渡安排——此类工签通常是短期签发,而不是一次给好几年;同时必须通过雇主门户(Employer Portal)提交 offer of employment 并缴纳雇主合规费。
举证的核心是”利益论证”。官员寻找的是:对当地劳动力市场有可衡量影响的岗位创造;在区域或偏远地区带来的发展;加拿大商品与服务出口市场的扩大;或通过技术开发、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加拿大人技能等方式推动某一加拿大行业的发展。空泛的断言无法过关。
一份认真的申请通常包含:详尽的代理陈述信;已作成本测算的商业计划与财务计划,能证明启动、采购与初期工资的资金来自现有资金而非”指望马上就有销售”;人员配置计划;已签署的合同、租约、供应商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说明客户到底怎么来的市场推广方案;以及(若能取得)商会或地区经济发展机构的支持信。
地点会影响判断。同样创造三个岗位,在乡镇社区与在大都市的影响完全不同,官员也是这样衡量的。此外,这门生意究竟是把市场做大,还是只是把客户从既有加拿大竞争者手里抢过来,同样会被追问。
被拒的高频理由很一致:商业计划不足以证明可行性;申请人无法证明有能力从事该工作;语言能力不足以胜任所声称的岗位;财务能力未获证明。
路径三:跨国公司内部调动(ICT)及其边界
拥有一家正在运营的境外公司的企业主,常以为可以把自己”调”到加拿大分支。有时可以,但这个类别有一条明确的红线:如果外国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该境外企业的控股权益,且入境目的是在加拿大开办新企业,那么除非该企业确实符合跨国公司(MNC)的定义——即在母国以外至少一个国家有产生收入的实际经营——否则不符合 ICT 资格。公司不能通过 ICT 通道开设它的第一家海外机构来”变成”跨国公司。
在架构确实合格的情况下,被调动者须在申请前三年内、在境外企业以行政管理、经理或专业知识岗位连续全职任职满一年;其境外职位须在派驻结束后仍可供其返回;加拿大实体与原雇主之间须具备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或关联公司的合格关系。
买现成生意 vs 从零创办
从举证角度看,买现成的通常更容易。一家在营企业已经有 CRA 报税记录、工资单、执照、经营场所与客户——这恰恰是 ESDC 企业合法性与财务能力审查所要的材料,也恰恰是初创企业拿不出来的。它同时让真实性要件中的”实际从事该业务”变得容易证明。
代价也是真实的。尽职调查必须覆盖卖方在雇佣与移民方面的合规历史,因为雇主过往的不合规本身就是法定的真实性考量因素,而资产收购并不总能把它留在原处。交易结构——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决定了用人主体是否仍是当年提交那些报税表的同一法律主体,也就决定了那段历史还算不算数。如果这家企业此前雇佣过外籍员工,务必在交割前查阅过往的检查结论。
另有两点提醒。第一,各省提名的雇主驱动型通道一般禁止申请人由自己持有重大股权的企业提名,有些省份还明确排除”雇主买下了申请人(或其家人)企业”这类安排。第二,主要为了换取移民结果而非真正经营去买一门生意,既容易被拒,也可能被认定为失实陈述。
永久居民在哪一环
上述任何一种工签都不是永久居民,而联邦层面的创业类路径已明显收窄。创业签证(SUV)与自雇人士项目(Self-Employed Persons)目前均不接收新申请,因此专门面向企业主的路径主要落在各省提名的创业类通道,以及一般经济类项目上。省创业类通道通常涉及最低净资产与最低投资额门槛、考察访问(exploratory visit)、商业绩效协议(BPA)以及分阶段汇报,全部完成后才可能获得提名——整体格局可参见我们的投资移民总览。
还有一条值得提前规划的间接路径:企业主如果在加拿大以真实的高级管理角色工作一段时间,可能积累起支撑 Express Entry 申请的加拿大工作经验,其中包括针对”具有加拿大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类别抽签。但这要求工签阶段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设计,而不是事后补救。
常见问题
2026 年还能办自雇主 LMIA 吗?
作为独立类别已经不能。它在 2021 年被取消。企业主仍可出现在一份常规 LMIA 中,但需完整招聘、达到现行工资标准,并接受完整的真实性与企业合法性审查。
申请 C11 工签必须持有 100% 股权吗?
实务中一般要求至少 50% 的股权,同时需要可行的商业计划与”对加拿大有重大利益”的证据。小股东的案子难度显著更大。
重大利益工签能给多久?
这类工签本就是短期性质,要求有明确的终点或过渡安排,而不是无限期经营。具体时长取决于证据与审批官员;下一步应该在工签签发之前就规划好,而不是之后再说。
买加盟连锁(franchise)会不一样吗?
法律标准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证据:成熟的加盟体系有助于说明可行性,但官员仍会评估这一个门店、在这一个市场是否真的带来了所主张的利益。
工签能转成永久居民吗?
不会自动转。商业类工签与永久居民之间没有直接转换通道。永久居民方案必须独立规划,并且在投入资金之前先核实当期开放的项目与门槛。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及 IRCC/ESDC 政策经常变动,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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