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2法案违宪诉讼:联邦法院暂缓审理与主导案件是什么意思

C-12法案违宪诉讼,是指联邦法院受理的一大批司法复核申请,主张《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第 101(1)(b.1) 条和第 101(1)(b.2) 条新增的难民申请不合资格规则违反《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下称《宪章》)。截至 2026 年 10 月,联邦法院已将这类申请全部置于「暂缓审理」(abeyance)状态,同时挑选少数主导案件(lead cases)和代表性案件(representative cases),先就共同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加入这项诉讼可能对您的案件有意义,但它不会暂停您的 PRRA,不会阻止遣返,也不会延长您在其他程序中的期限。诉讼仍在进行,结果无从预知。

本文写给难民申请被认定不合资格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依据 Maureen Silcoff 在 2026 年 10 月 CILA 移民法会议上的材料、Arghavan Gerami 关于保留宪法异议的模板,以及联邦法院 C-12 专页上公布的命令,并对照 IRPA 现行条文核对。不合资格规则本身如何运作,请参阅我们的主文章:难民申请因 C-12 法案被认定不合资格。

要点速览

  • 联邦法院 2026 年 8 月 20 日的特别命令(Special Order),把所有现有及今后就 IRPA 第 101(1)(b.1) 或 (b.2) 条合宪性提出的申请归为一组,全部暂缓审理,所有时限中止,直至案件管理法官另有指示。
  • 2026 年 8 月 28 日,法院指定了五宗主导案件。之后将选出最多十宗代表性案件,为其他所有人裁决共同的法律问题。
  • 暂缓审理只针对法院的这宗申请。它不会阻止 IRCC 送达或决定您的 PRRA,也不会阻止 CBSA 执行遣返。
  • 您仍须按时提交自己的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根据 IRPA 第 72(2)(b) 条,在加拿大境内作出的决定,期限为 15 天。
  • PRRA 照常进行时,律师可以在 PRRA 陈述中保留宪法异议,同时完整论证您的风险。

C-12法案违宪诉讼到底在挑战什么?

C-12法案违宪诉讼是一组联邦法院申请,主张「一年期限」(IRPA 第 101(1)(b.1) 条)和「陆路边境 14 天期限」(第 101(1)(b.2) 条)违宪。被这两条规则挡住的申请人,永远到不了难民保护庭(RPD),其风险只能在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中审查。

Silcoff 的幻灯片把挑战理由归为三类:

  • 条文本身的理由。 这两条规则没有任何例外情形。
  • 程序上的理由。 用 PRRA 取代 RPD 听证,被指程序不足。根据 IRPA 第 113(b) 条,只有部长依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 167 条所列因素认为需要听证时,才会举行听证。
  • 「悬而未决」。 来自行政暂缓遣返(ADR)或临时暂停遣返(TSR)国家的申请人,可能无限期等不到任何风险评估,因为 PRRA 的申请资格与遣返挂钩(IRPA 第 112(1) 条)。

这些材料援引的是《宪章》第 7 条(人身安全)、第 15 条(平等权)以及在「悬而未决」案件中的第 12 条,另加《加拿大权利法案》第 2(e) 条(获得公正听证的权利)。

C-12 申请「暂缓审理」是什么意思?

暂缓审理,是指联邦法院把这宗申请暂时搁置。根据首席大法官 2026 年 8 月 20 日特别命令第 3 段,所有现有及今后的 C-12 申请一律暂缓审理,所有时限中止,直至案件管理法官另行命令。您的申请依然有效,只是目前不会有任何进展。

特别命令依据《联邦法院规则》第 384 条把这些申请列为「特别管理程序」,指派了两名案件管理法官,并允许申请人提交 IR-5 表格请求匿名处理。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一项指示(direction)称,凡是提及第 101(1)(b.1) 或 (b.2) 条的申请,推定归入 C-12 组。但如果申请人记录(applicant’s record)已经提交,而申请书和事实与法律备忘录都没有提出违宪挑战,该案就会移出 C-12 组,按正常时限进行。根据《联邦法院规则》第 75 条,可以申请修改以增加复核理由。

主导案件和代表性案件是什么?

主导案件和代表性案件,是联邦法院实际开庭审理共同法律问题的少数案件。2026 年 8 月 28 日,法院指定了五宗主导案件,其律师承担诉讼管理角色。他们须提出一份共同法律问题清单,以及最多十宗代表性案件,使所有共同问题都能得到审理。

该命令的理由是:依照「横向遵循先例」(horizontal stare decisis)原则,代表性案件的判决应能解决所有 C-12 申请共有的法律问题,并可能减少其余大量申请继续进行的必要。在代表性案件最终裁决之前,其他所有申请都保持暂缓状态。

2026 年 10 月 1 日公布的主导案件提案列出了五组问题:一年期限(包括第 101(1.1) 条的「首次入境」规则)在《宪章》第 7 条和《权利法案》下的挑战;针对女性、LGBTQ 申请人、改变宗教信仰者、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第 15 条挑战;陆路边境期限的同样两类问题;以及 ADR/TSR 的「悬而未决」问题。其他申请人的替代提案截止日为 10 月 15 日,回应截止日为 10 月 30 日。截至 2026 年 10 月下旬,法院尚未公布代表性案件的最终名单,也没有定出开庭时间表。

加入这项诉讼,对您自己的案件有什么作用?

加入诉讼,意味着您的案件属于可能受益于代表性案件结果的那一组。Silcoff 认为,不提出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会限制日后暂缓遣返动议的范围,也会限制您从 C-12 判决中受益的可能。这是为您保留立场的方式,而不是对您难民申请的裁决。

它做不到的事:

  • 它不审查您的风险。 法院这宗诉讼审查的是法律是否有效。您是否需要保护,仍在 PRRA 中评估。
  • 它不会停止 PRRA。 Silcoff 的幻灯片指出,即使已提出申请,PRRA 仍会照常送达,ADR/TSR 申请人除外。若要请求法院暂缓 PRRA 送达,需要符合暂缓标准的证据,特别是不可弥补的损害。
  • 它不会停止遣返。 这需要向 CBSA 提出暂缓执行请求,或向法院提出暂缓遣返动议。
  • 它不保证任何结果。 这些宪法问题尚未裁决。

诉讼暂缓期间,哪些期限仍在计算?

您自己的期限照常计算。根据 IRPA 第 72(2)(b) 条,对在加拿大境内作出的决定提出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须在接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得知该决定之日后 15 天内提交并送达。暂缓审理中止的是已提交申请内部的时限,不是迟交的理由。

被认定不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能同时面对几个期限:

  1. 不合资格决定。 如果要在联邦法院挑战这个决定,15 天从您得知决定时起算。
  2. PRRA。 PRRA 陈述的期限很短。我们关于 C-12 不合资格后如何撰写 PRRA 陈述 的文章专门讲这一阶段。
  3. PRRA 被拒。 被拒后又有新的 15 天期限,PRRA 期间的遣返暂缓也随之终止。请参阅 PRRA 被拒:15 天联邦法院时限与遣返。

如果因为违宪诉讼「暂缓了」而错过其中任何一个期限,失去的救济是这项诉讼补不回来的。

如何在 PRRA 中保留宪法异议?

保留宪法异议的方法,是在记录上简明清楚地提出异议,同时完整论证 PRRA。Gerami 的模板正是这样做的:陈述中说明申请已被认定不合资格、这次 PRRA 是对实体问题的第一次审查,保留《宪章》和《权利法案》上的异议,然后请审查官根据证据裁决风险。

一般来说,保留异议的部分通常做四件事:

  • 交代程序经过。 申请依第 101(1)(b.1) 或 (b.2) 条被认定不合资格,从未经 RPD 审理。
  • 点明异议。 例如,该条规则与 IRPA 第 113(b) 条及 IRPR 第 167 条结合起来,缺少《宪章》第 7 条和《权利法案》第 2(e) 条所要求的保障。第 15 条或 ADR/TSR 方面的异议,只在事实支持时才加入。
  • 不影响其他权利地参与。 申请人善意参与 PRRA,但不承认 PRRA 是充分的程序。
  • 让审查官的工作保持简单。 审查官无须就宪法问题作出裁决,也可以批准保护。

具体纳入哪些理由,需要律师根据您的事实判断。

常见问题

C-12法案违宪诉讼是集体诉讼吗?
不是。每个人各自提交自己的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联邦法院把这些申请归入特别案件管理,挑选少数代表性案件审理共同的法律问题,其余申请暂缓审理。

我的案件处于暂缓审理状态,CBSA 还能遣返我吗?
暂缓审理只中止法院申请内部的时限,不会停止 PRRA,也不会停止遣返。要防止遣返,需要法院批准暂缓遣返,或 CBSA 同意暂缓执行,两者各有各的标准。

我几个月前就被认定不合资格,当时没去联邦法院,现在还能加入吗?
IRPA 第 72(2)(b) 条规定的 15 天通常已经过了。法官可以「基于特殊理由」延长期限,但结果并不确定。请尽快咨询律师,看看申请延期或其他途径是否可行。

联邦法院什么时候会对 C-12 违宪诉讼作出裁决?
截至 2026 年 10 月,尚未定出开庭日期,代表性案件也未最终确定。我们不预测时间或结果。法院会在其 C-12 专页上公布命令。

如果您的难民申请已因 C-12 法案被认定不合资格,请尽快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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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及 IRCC/ESDC 政策经常变动,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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