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境内,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被拒后,申请人通常须在 15 天内向联邦法院提交并送达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提出这项申请本身并不会停止遣返。PRRA 审理期间保护您的遣返暂缓,在申请被拒时即告终止,而且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自动暂缓来接替它。如果遣返确有可能发生,就需要另行寻求救济: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提出暂缓执行遣返(deferral)请求、向联邦法院提出暂缓遣返动议(stay motion),或两者并行,并与司法复核同时推进。
本文依据难民律师 Arghavan Gerami 的 PRRA 论文和幻灯片、Maureen Silcoff 关于 C-12 法案的幻灯片(均在 2026 年 10 月 CILA 移民法会议上发表),并对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和《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IRPR)现行条文核对。
要点速览
- IRPR 第 232 条规定的 PRRA 遣返暂缓,在保护申请被拒时终止(第 232(c) 条)。自此,遣返令即可执行。
- IRPR 第 231 条的自动暂缓,适用于对难民上诉庭(RAD)特定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不适用于对 PRRA 拒签提出的司法复核。
- 向联邦法院提出的申请,必须在您接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得知该决定之日后 15 天内提交并送达(IRPA 第 72(2)(b) 条)。
- 司法复核与应对遣返是两条独立的线,往往需要在同一周内同时推进。
- 您在 PRRA 阶段建立的证据和程序记录,正是联邦法院法官在司法复核以及暂缓动议中要看的材料。
PRRA 期间为什么受保护,这种保护为什么会终止
CBSA 通知您可以申请 PRRA 时,IRPR 第 232 条即暂缓执行遣返令。这项暂缓持续到几种情形中最早发生的一种为止,其中第 232(c) 条规定的情形就是:保护申请被拒。
暂缓终止后,遣返令不再处于暂缓状态。根据 IRPA 第 48 条,遣返令一旦可执行,当事人必须立即离开加拿大,遣返令也须尽快执行。IRCC 自己的 PRRA 决定页面说得很直接:PRRA 被拒的,除非联邦法院批准暂缓遣返,您仍须离开加拿大。
讲者的观点是:从拒签当天起,就要把遣返当作一个独立、紧急的问题来处理。
为什么提出司法复核不会停止遣返
IRPR 第 231(1) 条确实规定了自动暂缓遣返,但只适用于当事人对难民上诉庭驳回难民申请、或维持驳回决定的裁决申请许可及司法复核的情形。即使是这项暂缓也有例外,例如涉及严重犯罪的情形,以及当事人申请延长提交期限的情形。PRRA 由 IRCC 官员作出决定,而不是由难民上诉庭作出,因此第 231 条不适用。
此外,PRRA 拒签没有上诉途径。Silcoff 的幻灯片还指出,被拒的 PRRA 没有正式的重开或恢复程序。挑战这一决定的途径是司法复核,而暂缓遣返必须另行取得。
15 天怎么算
IRPA 第 72(2)(b) 条规定,对于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事项,申请须在您接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得知该决定之日后 15 天内,向联邦法院登记处提交,并送达对方当事人。由此有两点实务提示:
- 提交和送达都必须在期限内完成。 把送达留到最后一天是有风险的。
- 可以申请延期,但不要指望。 根据第 72(2)(c) 条,法官可以「基于特殊理由」准予延长期限。能否获准并不确定,而且申请延期也不能保护您免于遣返。
这 15 天是独立计算的。向 CBSA 申请暂缓执行遣返,不会让这个期限暂停;如果等 CBSA 答复后才递交,可能会失去提出司法复核的机会。
拒签后最初几天:要核对什么
CILA 会议材料列出了一份紧急分流清单。用平实的话说:
- 拒签理由。 审查官实际认定了什么?证据是否被说成「不足」,而真正的问题是审查官是否相信您?听证请求是否被忽略?
- 遣返状态和日期。 CBSA 是否已约见您、定下日期,或要求您报到?这决定了暂缓或 deferral 的工作要多快推进。
- 15 天期限。 从您收到决定之日起算。
- 案卷记录。 根据 IRPR 第 174 条,您可以申请取得记录决定理由的审查官档案笔记。要尽早申请。
- 是否需要并行救济。 如果遣返可能在联邦法院就许可作出决定之前发生,暂缓或 deferral 就是现在要做的事,而不是以后。
两条线同时推进:司法复核与应对遣返
第一条线:司法复核
在司法复核中,法院审查的是决定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公正。讲者的幻灯片引用 Canada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v Vavilov, 2019 SCC 65 作为合理性审查标准的依据。PRRA 拒签可能涉及的问题包括:不经听证即作出可信度认定;对国别资料、国家保护或境内迁徙替代地的认定;未回应核心证据;以及程序问题,例如拒绝听证、忽略具体请求,或依据您从未有机会回应的证据作出决定。
如果审查官在怀疑您陈述的情况下只做书面审理就拒签,我们关于 PRRA 口头听证与 IRPR 第 167 条的文章解释了这一点为什么重要。
第二条线:应对遣返
概括地说,有两种工具可用,而且二者并不互斥:
- 向 CBSA 提出暂缓执行遣返(deferral)请求。 执法官员在暂缓已排定的遣返方面只有有限的裁量权。我们关于 CBSA 暂缓执行遣返的范围的文章介绍了可以依据的理由,以及拒绝 deferral 的决定本身如何受到挑战。
- 向联邦法院提出暂缓遣返动议。 动议在司法复核(或相关申请)中提出,适用三要素测试:存在严重问题、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便利权衡。我们的联邦法院暂缓遣返测试一文对该测试有详细说明。
为什么 PRRA 阶段的记录决定两条线的成败
讲者这样概括:您在联邦法院需要的记录,就是您在 PRRA 阶段建立的记录。您递交的保护证据(声明书、佐证、国别资料)可能用来证明暂缓动议中的「无法弥补的损害」;程序记录(书面听证请求、披露请求,以及审查官如何处理这些请求)可能构成「严重问题」。司法复核原则上以审查官作决定时的记录为准,所以拒签之后再想补缺口,往往很难。
如果您的难民申请因 C-12 法案被认定不合资格
难民申请因 C-12 修正案被认定不合资格、未获转介的,当事人可能最终有两个联邦法院案件:一个针对不合资格认定,一个针对 PRRA 拒签。CILA 会议材料提出三点:
- 对不合资格认定的挑战尚在进行,并不会因此停止 PRRA 程序,PRRA 通常仍需继续进行。
- Silcoff 认为,如果不对不合资格决定提出司法复核,日后暂缓动议的范围可能受到限制,您从 C-12 违宪诉讼结果中受益的可能性也可能受到限制。
- Gerami 的幻灯片提到,可以考虑请求把两个司法复核案件合并审理。能否合并,取决于具体案件和法院的指示。
前一阶段的内容,见我们关于 C-12 不予转介后的 PRRA 陈述书的文章。
常见问题
我的 PRRA 被拒了,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有多长时间?
对在加拿大境内作出的决定,许可及司法复核申请必须在您接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得知该决定之日后 15 天内提交并送达(IRPA 第 72(2)(b) 条)。法官可以基于特殊理由延长期限,但并不保证。
我已经提出司法复核,CBSA 还能遣返我吗?
能。PRRA 暂缓在申请被拒时终止(IRPR 第 232(c) 条),而 IRPR 第 231 条的自动暂缓只适用于对难民上诉庭特定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要停止遣返,需要 CBSA 同意暂缓执行,或者联邦法院作出暂缓令。
应该向 CBSA 申请 deferral,还是向联邦法院申请暂缓?
通常两者都要考虑。它们是测试标准不同的两种工具,而且 deferral 请求不会延长 15 天的司法复核期限。先后顺序取决于您的遣返日期和可以依据的理由。
可以请 IRCC 重新打开被拒的 PRRA 吗?
被拒的 PRRA 没有正式的重开或恢复程序。挑战该决定的途径是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PRRA 被拒后找律师,应该带什么材料?
拒签决定及理由;您收到决定的日期和方式;CBSA 的任何通知或报到指示;完整的 PRRA 陈述书和证据;以及您提出过的任何听证或披露请求。如果您尚未申请审查官档案笔记,律师可以协助您申请。
如果您的 PRRA 刚刚被拒,请尽快联系我们。这类案件的期限是按天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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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及 IRCC/ESDC 政策经常变动,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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