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数怎么算:入籍居住天数 vs 永居居住义务

永久居民真正会问的问题,多数都由两套”天数”决定,而这两套几乎总是被混为一谈。入籍要求在递交申请前五年内实际居住满 1,095 天;保住永居则要求在每一个滚动的五年期内满 730 天。数字不同、窗口不同、抵扣规则不同、算错的后果也不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同一年里,轻松满足其中一套,同时严重不满足另一套

要点速览

  • 入籍:依《公民法》,在递交申请前五年内实际在加拿大居住满 1,095 天
  • 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以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身份在加拿大的合法时间,每天折算半天,最多可抵 365 天
  • 永居:依 IRPA 第 28 条,在每个五年期内实际居住满 730 天,境外部分时间可按规定抵扣。
  • 永居的那几项抵扣——陪同加籍配偶或父母、为加拿大企业在境外全职受雇——在入籍计算中完全没有对应物
  • 即使某段境外时间在永居义务上被全额抵扣,它在入籍天数上仍然是减项

入籍的天数

成年申请人要符合入籍资格,须是永久居民,并且在递交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实际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1,095 天

有三个特征决定了大部分结果:

“实际居住”就是人在境内。 不是居所,不是意图,不是利益中心,而是一天一天数的在加天数。抵离当日一般算作在加天数,但请不要把计划建立在这类临界情形上。

成为永居前的时间按半天折算。 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以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身份合法在加拿大的每一天折算半天,最高抵 365 天。这对曾经的留学生和工作者影响巨大:两年的学签 + 毕业工签时间,可以把等待期实质性缩短。无身份期间在加拿大的时间不计入。

窗口是移动的。 五年是从申请日往回数。所以今天差一点的人,什么地方都不用去、过一阵就够了;而拖得太久的人,早期的天数会从窗口后端掉出去。

除居住天数外,成年申请人还须在该五年期内有三个纳税年度依《所得税法》要求报了税(在有报税义务的情况下)。18 至 54 岁的申请人还须满足语言要求(英语或法语达到”足够程度”,一般以 CLB/NCLC 4 为证),并通过知识测试。另有禁止性情形,包括特定刑事指控、定罪与服刑,以及被认定虚假陈述或被撤销国籍后的一段禁申期。

永居的居住义务

《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要求永久居民在每个五年期内实际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730 天。评估以审查发生时点往前推的五年为准——可能是在口岸、在办枫叶卡时,或在境外申请旅行证件时。对尚在最初五年内的新永居,测试看的是其能否在该期间内满足义务。

真正让”部分时间住在境外”的人还能过关的,是那几项抵扣。以下情形下的境外天数计入 730 天:

  • 陪同身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同居伴侣(对子女而言则为父母);
  • 在境外为加拿大企业全职受雇,或受雇于加拿大或某省的公共部门;
  • 陪同为加拿大企业或公共部门在境外全职受雇的永久居民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

每一项都有技术要求。”加拿大企业”有法定定义;主要是为了让永久居民在境外满足居住义务而搭起来的安排不算数。”陪同”要求通常共同居住。文件比安排的名义重要得多。

即便未满足义务,第 28 条仍允许签证官或移民上诉庭(IAD)考虑人道与同情因素(含直接受影响儿童的最大利益),并据此保留永居身份。在境外或口岸作出的认定,可能附带向 IAD 上诉的权利。续卡一侧的内容见我们的枫叶卡与永居居住义务页面

最常出错的地方

以为永居的抵扣也能用于入籍。 不能。一个陪同加籍配偶在境外住了四年的永久居民,居住义务完全满足,而入籍天数几乎为零。两套计算的逻辑本来就不同:一套问”您有没有保住身份”,另一套问”您人是不是真的在这儿”。

从错误的日期起算。 入籍窗口从申请日往回推;永居窗口从审查发生之日往回推。同一次出行,在一套计算里无关紧要,在另一套里可能是决定性的。

忘了短途出行。 周末过境、当天往返的商务行程、邮轮,统统都在减少入籍天数。凭记忆重建五年的出行史,正是申请出现不准确的根源——而入籍申请中的不准确会招来虚假陈述认定,那自带一段禁申期。

卡着 1,095 天就递。 正好卡线递交,等于对”忘掉的一次出行”或”有争议的入境记录”毫无余量。法律不要求留缓冲,但实务上必须留。

把枫叶卡到期和居住义务混为一谈。 枫叶卡是旅行证件,有它自己的有效期。身份不会因为卡过期而丧失,也不会因为卡还有效而被保住。 居住义务是独立运行的。

怎么做出一份经得起查的天数表

从记录出发,而不是从回忆出发。 向政府调取的出入境历史、护照盖章、登机牌与工资记录,合在一起才能得到一个经得起审视的天数。若要主张永居抵扣,请同时把底层证明一并备齐:雇佣关系、加拿大企业资质、境外派驻安排,以及主张”陪同”时的共同居住证据。

当数字接近临界时,通常要决定的是什么时候递,而不是要不要递。若纠结的是”到底要不要入籍”,取舍分析见我们的永久居民与公民身份对比。上文用到的术语,可在移民术语词典中查到。

常见问题

成为永居之前的留学、工作时间能算进入籍吗?
可以,每天折算半天,最高抵 365 天,前提是当时以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身份合法在加拿大。

我在境外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工作,这能保住永居吗?
在受雇为全职、雇主符合”加拿大企业”或公共部门定义、且该安排真实(而非为满足居住义务而搭建)的情况下,可以。但它对入籍天数毫无帮助

我人在境外,枫叶卡过期了,身份没了吗?
没有。卡是旅行证件,过期不终止身份。但您需要旅行证件才能回来,而居住义务正是在那份申请里被审查的

无身份期间在加拿大的时间算入籍天数吗?
不算。半天折算只适用于合法的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时间。

差几周怎么办?
等。因为两个窗口都随评估日期移动,时间一般会自己把算术问题解决掉;而卡着不够就递,远比晚一点递危险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移民法及 IRCC/ESDC 政策经常变动,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委托人关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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